2023年11月29日,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《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》,本办法自2023 年12月1日起施行,原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 77号)同时废止。本办法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、修改、公布等相关管理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。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,标准解释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。进口无国标食品、临时限量值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